2024年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与考察公告

  按照《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程序,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已确定(详见附件1),现就体检与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4日8:30,辽宁省金秋医院体检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三)注意事项

  1.受检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等工作。

  2.考生自付体检费约600元。

  3.请考生于体检当天按时到达集中地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如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按不予录用处理。

  6.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冒名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8.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9.体检期间禁止家属陪同,受检人员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二、考察

  (一)考察人选名单。考察人选为体检合格考生,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时间。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察内容。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组在考察期间将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考察人选报名时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024-86536075

  辽宁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024-25892503

  辽宁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    0415-6850109

  附件: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6月27日